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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鬼故事(明清奇案之诡异凶杀案)

导读:乾隆年间,山东某县有位乡民,家中条件虽不算宽裕,但温饱不愁。家有一子,娶了位非常漂亮的媳妇,婚后半年回娘家省亲。满月之后,丈夫高高兴兴地骑马去接,接到之后踏上归程

  乾隆年间,山东某县有位乡民,家中条件虽不算宽裕,但温饱不愁。家有一子,娶了位非常漂亮的媳妇,婚后半年回娘家省亲。满月之后,丈夫高高兴兴地骑马去接,接到之后踏上归程,走出二十多里地,途经一片古墓,“树木重蔽”,十分阴森可怖,传闻有妖怪。不想媳妇到此突然尿急,便进入一片榛莽丛中小解,丈夫骑马在外等待。

  不过一会儿,媳妇走出,奇怪的是,她进入榛莽之前所穿裙袴是绿色的,出来时却変成蓝色,丈夫心疑是自己一时眼花目眩,也就没有多问。路上发现媳妇神情恍惚,与平时大不相同。等抵家后,丈夫趁机跟父亲说起此事,怀疑是古墓中有鬼魂附体在媳妇身上,不想老爷子笑道:“怎么会有这样的事!”认为小两口一路奔波劳累,吃完晚饭,便让他们早点歇息。

  这家人住在同一院落,公公婆婆的屋舍,与儿子儿媳的正对。半夜老婆子醒来见儿子房间还亮着烛光,正暗自想着是不是他们有什么事又起来时,诡异的一幕发生:对屋烛光突然熄灭,黑暗瞬间吞没小小院落,“旋闻有声似鸟鼓翼,继而噭然如怪鸱怒号,破窗飞出”,小两口屋里,仿佛有一只鸟在噼里啪啦地扑扇翅膀,继而传出凄厉的怪鹰尖叫声,紧接便见一只怪鸟破窗而出,消失在无边的夜色之中!

  婆婆急忙起身前往查看,只见小两口房间窗户大敞,儿子腹部破开死在床上,肚肠流了一地,儿媳却已消失不见。屋内箱柜床帐,一并完好无损,只是少了一件垫絮床单,案子很快报到衙门,知县带人勘验现场后,没有找到任何头绪,便向外哄传,说这家儿媳是被鬼神摄去肉身,杀死了丈夫,非人力所能破获。

  此后该案搁置数年,有位新任县令到任,细阅案卷后,叹道:“这明明是一起因奸谋杀的命案,若果真是鬼神摄人魂魄,取人性命,吸其精气也好,收其魂魄也罢,都不过眨眼间就能办到的事情,又岂会持刀割人胸腹?而且事后为什么又单单只拿床单而去?”新任知县据此,重新召来丈夫、儿媳双方的父母到堂,问道:“你们各村,最近几年有没有无故外出,长时间不归的人?”儿媳父亲回道:“我们村只有一个姓戚的,已出去好几年,再无音讯。”知县追问道:“是在此案发生之前吗?”

  儿媳父亲摇了摇头:“和这个案子发生在差不多同一时间。”知县眼前突然一亮,“凶手应是此人。”随即令人传唤拘押戚某父母,详加讯问戚某过去经常到哪里出游或落脚,按其父母供述,官差立即前往寻找踪迹。

  在清江浦歇脚时,官差发现一酒肆老板娘像极那位失踪的媳妇,便在一旁暗中观察,不久酒肆老板现身,果然是戚某,官差二话不说,上前就将两人拿下拘押带回。

  一番严审,真相才浮出水面。原来这媳妇婚前便与戚某一直勾搭成奸,媳妇嫁出后,俩人断了联系,在她回娘家那一个月里,又与戚某旧情复燃。他俩合计把丈夫杀掉,又怕官府发现真相,便策划一起“鬼案”:媳妇故意在丈夫接回的路上,执意到墓地解手,换掉裙袴,装成一副鬼上身后精神恍惚的样子。晚上媳妇悄悄打开房门,放戚某进屋行凶,然后溜出屋子在公婆的窗根制造声响,惊醒老人,戚某则在后背插好纸糊的翅膀,戴上模拟鸟嘴的面具,然后点燃油灯。

  被惊醒的老人关心孩子,必然会注意到屋里亮着烛光,就在他们出门查看的一刻,媳妇发出信号,姓戚的吹灭油灯,一面扑扇翅膀,一面发出猫头鹰似的怪叫,然后破窗而出,逃之夭夭,从此带着媳妇远走高飞。至于张失踪的床单,是因为戚某在行凶过程中,死者挣扎剧烈,床单上留有血污痕迹,“不类妖噬,故卷之而去也”。

  我国古代的鬼故事中,鬼怪致人死命的方式方法虽多,但一般都是吸人魂魄或附着在受害者身上引其自戕,极少拿把刀亲自动手,干剖腹剜心的活计——对于鬼怪而言,这实在是技术含量太低的古惑仔行径。所以本案中新任知县初阅此案的一番反问,今天的读者听起来没觉得什么,但是古人闻听是深表钦服的。

  以袁枚的《子不语》为例,前两卷一共写了六十二则故事,其中鬼神置人死地的一共有四则:《骷髅报仇》中的孙君寿死于高度惊恐下的精神分裂症;《山西王二》中的赵三之前杀了人,受害者附体于他人身上申冤成功后,赵三得知案发“一叫而绝”;《平阳令》中的朱县令被鬼上身后砍杀妻妾子女,醒来后“一恸而绝”;《钟孝廉》中的钟先生因前世的罪孽“呕暴血亡”——没有一起是鬼神拿着刀砍人的。还有几则是“杀人未遂”,《南昌士人》里僵尸把人追得差点累死,但天一亮,受害者喝了点姜汁也就没事了;《张士贵》就更有趣了,张士贵一家不小心住进了鬼屋,鬼长得“短黑而肥”,把张士贵的妻子和孩子都害死了,采取的方法是使其“暴卒”,结果没两天,俩人都醒过来了,“方知人死有命,虽恶鬼相怨,亦仅能以幻术揶揄之,不能杀也”。

  “叙诡笔记”从前曾经写过一些案件,是官员为了树立自己断案如神的威望或迫使心怀鬼胎的罪犯认罪伏法,故意找人扮成鬼魂,而上述此案则是另一种类型,犯罪分子为达到逃避刑罚的目的,在犯罪行为中刻意加入一些神秘元素,使官府放弃按照侦缉——事实证明,戚某及其情妇的计策确实在相当一段时间使他们逃脱了法律的严惩。

  不过在乾隆年间,恐怕人们更容易将戚某及其情妇的被捕,看成是凌辱了鬼魂所遭受的报应。在古代笔记小说中,对着死者的墓地或残骸解手,是一桩必将遭到严惩的恶行,例如《子不语》中的“骷髅报仇”,写常熟一个叫孙寿君的人,“性狞恶,好慢神虐鬼”,外出旅行突然想解大手,“戏取荒冢骷髅,蹲踞之,令其吞粪”,还问那骷髅“好吃么?”骷髅突然回答了一句“好吃”,吓得孙君寿裤子都不提,撒腿就跑,骷髅像车轮一样追着他。孙君寿面如死灰地逃到家,“遂病”,每天吞吃自己的粪便,还问自己“好吃么”?三天后死去。

  比之更惨的是南朝刘义庆在《幽明录》里记载的何参军,他外出办事,走到野外,内急之间慌不择“坟”,一泡尿尿在骷髅上,睡午觉时那骷髅托梦给他说早晚要报复,他吓得不行,晚上不敢上厕所,就在院墙上凿了个洞,把那活儿伸到洞外解溲,正好过来一只老虎,大概是半个月没吃饭,后不详述……

  这些故事里包含着古人的厚道:死者必须得到尊敬,哪怕暴尸荒野也不能凌辱,何况在墓地里小解,还要在杀人之后把罪责推到鬼的身上,这样的行径,鬼都不能放过你!

  不过,戚某和他的情妇设计的杀人伎俩,还是很动了一番脑筋的:从进入墓地小解之后的装疯卖傻,到故意制造动静让老太太当目击证人,拿走床单破坏物证,直至装扮成怪鸟破窗而出,如果写成推理小说,真是非常不错的素材。只“可惜”,这么高超的诡计,在一个不怕鬼的县令面前,像窗户纸一样被轻易戳破,再次证明,世上本没有鬼,有鬼也是人扮的,而鬼最怕的,始终是不怕鬼的人。

  《名侦探柯南》中有很多非常诡奇的案件,往往源于一个可怕的传说或民俗,比如从天而降夺人性命的“雾天狗”,飘忽不定的山庄绷带怪人,阴森可怖的吸血鬼德休拉……在中国古代笔记的记载中,一旦发生这样的诡案,往往归结于鬼神作祟,但也有极少数案件,通过仔细的勘查和严密的推理,成功地破解出了真相:真凶是人,而不是什么非自然力。上述山东奸杀案即是此类代表性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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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案译自《清稗类钞》中【山东奸杀案】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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