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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太后与义渠王(秦国与义渠戎斗争始末——从秦穆公称霸西戎到宣太后诱杀义渠王)

导读:义渠戎在商代前是西方羌戎的一个分支,原居宁夏固原草原和六盘山、陇山两侧。殷商时义渠不断扩大势力范围。西周王朝建立后,义渠臣服于周。周宣王曾料民于大原,将五戎即义渠

  义渠戎在商代前是西方羌戎的一个分支,原居宁夏固原草原和六盘山、陇山两侧。殷商时义渠不断扩大势力范围。西周王朝建立后,义渠臣服于周。周宣王曾料民于大原,将五戎即义渠、郁郅、乌氏、朐衍、彭卢等安置于大原地。五戎中,唯义渠居大原中心地带,南临泾水。这里自然条件好,宜耕宜牧,义渠很快强大起来。

  西周末年,义渠趁周室内乱,宣布脱离周王朝的统治,正式建立郡国,在今宁县焦村乡的西沟村建立了都城。义渠国建立不久,随即出兵并吞了彭卢、郁郅等其他西戎部落,扩大了疆域,并先后筑城数十座,派兵驻守。它的国界西至西海固草原,东达桥山,北控河套,南到泾水,面积约10万平方公里。

  也有人认为,义渠是一支游牧民族,其活动范围非常广,居六盘山以西较久,曾在汉北地(今甘肃庆阳)居住,亦曾在汉河西郡(今山西境内)居住,其地已延伸至河东。义渠属游牧民族,领土观念淡薄,所谓“戎狄荐居,贵货易土”,晋国就利用戎狄这一特点,“予之货,而获其土”。如果义渠居住过的地方,皆视其领土,则义渠疆土由甘陇而达于河东,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义渠民族刚强勇猛,他们"以战死为吉利,病终为不祥"。所以作战十分英勇,宁死不屈,这也是义渠国能延续数百年的重要原因之一。义渠国实行全民皆兵,遇到战争,青壮男子都要上战场, 造成女多男少。义渠规定,同族十二世之后可以互相通婚,兄长死后,弟弟可以娶嫂为妻。义渠定居陇东高原后,开始从事农耕,逐渐发展成半农半牧民族。

  公元前650年前,义渠在吞并了北地诸戎后,进一步向东向南发展,首先把斗争的矛头指向了秦国。此时,秦穆公已即位十年。

  秦穆公即位时,秦国周围和境内分布着戎狄势力和其他割据势力,严重制约着秦国向外发展。在今天的陕西和山西交界处、山西平陆附近,散布着茅津之戎,阻挡着秦国东向扩张。秦穆公即位后第一年(公元前659年),就亲率大军伐茅津之戎,并取得胜利。以后,秦的军事斗争集中于同晋国打仗,同时也扫荡一些小的割据势力。公元前640年,秦同晋在韩地战争刚一结束,就顺便灭掉了边境上的梁和芮两个小国。

  在戎族中,还有一支称为陆浑之戎,故居在“中南”即终南,即陕西武功县。秦穆公当然不能容许肘腋之间存在这样一股戎族势力,便于公元前638年,用武力将其赶走。晋趁机诱骗陆浑之戎,安置在伊川,强迫其服役、打仗。

  伐茅津和迁陆浑,只是秦穆公大举伐戎的前奏。西戎,泛指秦国西方散布于广大地区的许多戎族。戎国数目上百,义渠戎实力最强。这些戎国之所以较为强悍,主要是戎狄部落没有进入西周统治中心,较少沾染奴隶主阶级骄奢淫逸的生活习气,仍未丧失淳朴、尚勇的传统和强悍的战斗力。

  义渠戎闻秦穆公有贤能,故派由余到秦国参观考察。秦穆公为炫耀自己的政绩,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让由余参观秦国经济建设的成就。秦穆公本以为来自蛮荒之地的由余会叹为观止,盛赞有为之君,谁知由余却不为所动,反而说:“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直言批评秦穆公“劳神苦民”。这大大出乎秦穆公的预料,伤了自尊的秦穆公相当不满,遂带有讥讽的味道问:“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由余的回答出乎人的预料,他笑道:“此乃中国所以乱也。夫自上圣黄帝作为礼乐法度,身以先之,仅以小治。及其后世,日以骄淫。阻法度之威,以责督于下,下罢极则以仁义怨望于上,上下交争怨而相篡弑。至于灭宗,皆以此类也。夫戎夷不然。上合淳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一国之政犹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史记•秦本纪》)由余认为,诗书礼乐法度,恰恰是中国乱之因;戎夷正因为没有“诗书礼乐法度”,才保持了“圣人之治”,促成了国家强大。此论固然不完全正确,但在那个时代,原始和野蛮常常战胜精致和文明,却是事实。

  由余的高论,引发了秦穆公的担忧,穆公退而问内史廖曰:“孤闻邻国有圣人,敌国之忧也。今由余贤,寡人之害,将奈之何?”内史廖曰:“戎王处辟匿,未闻中国之声。君试遗其女乐,以夺其志;为由余请,以疏其间;留而莫遣,以失其期。戎王怪之,必疑由余。君臣有间,乃可虏也。且戎王好乐,必怠于政。”(《史记•秦本纪》)秦穆公照此行事,取得了预期效果。离间计使戎王对由余产生了猜忌之心,由余又数谏义渠王远酒食女乐,治政修兵,义渠王置之不理,最后竟宣布:谁若敢说秦兵来攻西戎,就立即射死谁!由余自忖西戎无望,只好降秦。穆公以客礼礼之,问伐戎之形。秦穆公为巩固后方,独霸西戎,遂用由余之谋,突然向义渠戎发动大规模进攻。长期解除武装的义渠戎,在秦军的突袭下,根本无法抵抗;沉溺于酒色的义渠王,在秦兵到来之际,酒醉如泥,尚在酣睡。秦穆公一举打败为患多年的义渠戎。秦国不仅益国二十,开地千里,遂霸西戎,而且秦国的农业、手工业、城市得到了迅速发展,是秦国奴隶制的鼎盛时期。

  义渠戎虽然遭受重创,但并没有灭亡,而是遁向西北方。秦穆公死后,康公即位(公元前620年至前609年)。康公是一个好大喜功而又昏庸无能的君主,既穷兵黩武,又穷奢极欲。康公之后是共公(公元前608年至前604年)、桓公(公元前603年至前577年)、景公(公元前576年至前537年)、哀公(公元前536年至前501年)、惠公(公元前500年至前491年)、悼公(公元前490年至前477年)的统治时期。这一时期,秦国统治者一代不如一代,国内矛盾突出,军事实力江河日下,改革严重滞后,秦国的国际地位大幅度下降。晋国的范文子就说过:“吾先君之亟战也,有故。秦、狄、齐、楚皆强,不尽力子孙将弱,今三强服矣,敌楚而已。”他说现在三强都服了,晋国人心目中只剩下一个楚国。可见,这时的秦国积弱到何等地步!但这一时期并未见史书有义渠戎扰秦击秦的记载,史书记载的是公元前470年 (厉公七年)义渠戎来赂,緜诸乞援;公元前444年 (厉公三十三年),秦又伐义渠,虏其王。说明义渠戎尚处于医治创伤、休养生息、积蓄力量年代,还不具备与秦抗衡的实力。

  自秦厉公以后,即躁公(公元前442年至前429年)、怀公(公元前428年至前425年)、灵公(公元前424年至前415年)、简公(公元前414年至前400年)、惠公(公元前399年至前387年)、出子(公元前386年至前385年)几代国君统治时期,秦国日趋削弱,不断遭到外部打击,军事上屡屡失败。即秦孝公所说的“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

  这期间,秦国四面受敌,屡有败绩,国势日颓。吴起伐秦,河西之地全部为魏国占据。曾经与秦修好的西戎义渠也于公元前430年(躁公十三年)向秦进攻,从泾北直攻到渭南,迫使秦兵退出渭河下游,此后30年内,是义渠国最强大的时期。它的地域东达陕北,北到河套,西到陇西,南达渭水,面积约20万平方公里。

   秦惠文王即位之初,义渠戎的势力稍增,“筑城郭以自守”,大有与秦分庭抗礼之意。因此,引起秦的密切注视,但最初秦国似乎无暇与义渠为敌。公元前335年,义渠在洛将秦师战败。三年后,即公元前331年,秦国趁义渠发生内乱,才派庶长操“将兵定之”,义渠便臣服于秦。此后双方时战时和。公元前327年,义渠以国为秦县,以君为秦臣,正式成为秦国属地。但是,从以后发生的事件来看,义渠对秦并未真正降服。就在义渠称臣八年以后,即公元前320年,秦又不得不派兵讨伐义渠,并攻至郁郅(甘肃庆阳县东)。

  这个时期,义渠君一方面不能不对秦臣服,另一方面又向魏国靠拢,他曾有朝魏之举。有一次义渠君朝魏时,魏国犀首曾煽动他说:如果山东等大国不攻秦,秦国就有力量烧杀抢掠你的国家;若是山东各国共同打击秦国,秦国就会“轻使重币”同你们表示和好。犀首这样说的目的是十分清楚的。公元前318年六国联合伐秦,秦国君臣对义渠表示极大的担心,陈轸对秦惠王说:对于义渠君,最好用安抚的办法使他归顺。秦惠文王听从了陈轸的意见,给义渠君送去了“文绣千纯,妇女百人”,用以拉拢他。但是,义渠君想起了犀首的话,认为这正是向秦进攻的好机会,于是向秦进攻,大败秦兵,收复了部分失地。

  以后,秦国不得不在同各诸侯国斗争的同时,用很大的力量对付义渠戎。公元前314年,秦国出兵伐义渠,得徒泾(属西河郡)二十五城,但是义渠戎仍是秦国的隐患。

  自秦惠文王以来,义渠戎总是威胁着秦国,但秦又不能将其彻底制服。在秦昭襄王初期,秦国统治者就处心积虑地对付义渠戎。为此,当昭襄王初立时,义渠王前来朝贺,昭襄王之母宣太后就利用色相,与义渠王私通。此后,宣太后与义渠王长期保持着苟且关系,竟至生二子。正因用这种不太体面的办法笼络住了义渠王,所以在昭襄王时期,虽然秦国不断同东方各国打仗,但未见有义渠戎趁机攻秦之事。待义渠王与宣太后同居既久,其戒备之心全无。在公元前272年,宣太后趁义渠王无备,将其诱杀于甘泉宫。接着,秦又发兵向义渠戎进攻,“因起兵灭之”,彻底消灭了义渠戎,在这里开始置陇西、北地和上郡三郡。

   义渠戎的最后灭亡,对秦国后方和侧翼的进一步巩固是十分重要的。义渠乃游牧民族,在秦国的西方、北方甚至东方出没,在灭亡以前,使秦不得不抽出兵力去应付他们。置郡以后,秦国就可以集中精力和兵力向东方进攻了。

   关于宣太后诱杀义渠王之事,仅见于《后汉书。西羌传》:“及昭王立,义渠王朝秦。遂与昭王母宣太后通,生二子。至王赧四十三年(公元前272年,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宣太后诱杀义渠王于甘泉宫,因起兵灭之,始置陇西、北地、上郡焉。”对于这一段记载,由于显得离奇而使一些史学家产生怀疑。顾颉刚认为,范晔之说亦未必绝对可信……白发翁妪相对言情,此美人计不已行之过迟。林剑鸣认为,宣太后与义渠王私通三十余年,义渠王已解除武装,这时宣太后虽年已七十,但早将义渠王玩弄于股掌之中。

   从宣太后本人的作风来看,他采取这种手段是十分可能的。本来,在春秋战国时期,贵族妇女对男女关系并不如后来那么严肃、认真,嫂嫂与小叔子、继母与儿子、大伯与兄弟媳妇私通的、公开结婚的屡见不鲜。而宣太后在这方面更是十分开通。如《战国策。韩策二》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楚围雍氏五月,韩令使者求救于秦,冠盖相望也,秦师不下殽。韩又令尚靳使秦,谓秦王曰:‘韩之于秦也,居为隐蔽,出为雁行。今韩已病矣,秦师不下殽,臣闻之:唇揭者其齿寒,愿大王之熟计之。’宣太后曰:‘使者来者众矣,独尚子之言是。’召尚子入。宣太后谓尚子曰:‘妾事先王也,先王以其髀加妾之身,妾困不疲也;尽置其身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今佐韩,兵不众,粮不多,则不足以救韩。夫救韩之危,日费千金,独不可使妾少有利焉。’”这个宣太后,在外交场合,不使用外交辞令,却对韩国使者大谈床笫之事,虽诙谐幽默,通俗易懂,但从这种满不在乎的态度,亦可知她是个风骚的女人。

   宣太后的行为也确实是十分放荡的,据《战国策。秦策二》记载这样一件事:“秦宣太后爱魏丑夫。太后病将死,出令曰:‘为我葬,必以魏子为殉。’魏子患之。庸芮为魏子说太后曰:‘以死者为有知乎?’太后曰:‘无知也。’曰:‘若太后之神灵,明知死者之无知矣,何为空以生所爱葬于无知之死人哉?若死者有知,先王积怒之日久矣,太后救过不赡,何暇乃私魏丑夫乎?’太后曰:‘善。’乃止。” 秦宣太后有个老情人,书面语称面首,叫魏丑夫,宣太后这老太太将死时非要让魏丑夫陪葬,还让臣下发表意见,吓得面首赶紧找人说情,好说歹说,老太太才放弃让面首陪她进棺材。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庸芮说出“先王积怒之日久”那样难听的话,也没有触怒宣太后,反而对此称“善”。这样的女人,让她主动与义渠王为某种政治目的发生男女关系,又有什么不可能呢?

  其实,看待宣太后与义渠王私通并生子,公开与面首的关系,在外交场合大谈男女床笫之事,应与那个时代联系起来。那个时代的婚嫁形态还保存着许多原始习俗,这些习俗有的与当时盛行的宗法制度结合起来,成为原始宗法性的婚嫁形态,而与唐宋以后封建宗法婚俗不同,是人类家庭婚姻形态发展的必经阶段,在当时的人们看来是正常现象,不可用汉代以后乃至现代人的庸俗观点如非礼、淫风、乱伦等来看待古人婚俗。

  当时社会上存在的原始形态的婚嫁习俗和家庭形态主要有三种:

  其一,烝、报式的家庭形态与婚嫁习俗。这是父系家长制大家庭下的产物。在父系在家庭中,家长掌管全家的所有财产,并实行一夫多妻制,占有许多妻妾。他死后,他的财产和妻妾由他的嫡长子继承,因为在原始宗法制度下,妻妾也是家长的财产,是为家长生儿育女、繁衍后代并满足性爱需要的特殊性质的财产。这样在婚姻上就出现了所谓烝、报的制度。所谓烝,就是继承父亲地位的儿子,可以和除了生母以外的父亲的其他妻妾发生婚姻关系;所谓报,就是儿子可以和叔母、伯母发生婚姻关系,也就是把她们作为自己的妻妾。这种婚嫁形态在春秋时代及以前被认为是合法的、正常的。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载:“晋献公娶于贾,无子,烝于齐姜,生秦穆公夫人及太子申生。”晋献公通过烝的形式占有多为妻妾,其中齐姜本是晋献公的父亲晋武公的妾,但不是献公的生母,献公按照当时的习俗惯例把齐姜娶过来,齐姜为他生了一男一女,女儿后来嫁给了秦穆公,男的名叫申生,成为太子。后来献公又娶了年轻美女骊姬为妻,骊姬为立自己的儿子为太子,害死了申生。

  《左传·闵公二年》载:“初,(卫)惠公之即位也少,齐人使昭伯(惠公庶兄、宣公子)烝于宣姜,不可,强之,生齐子、戴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原来卫惠公的庶兄昭伯烝了昭伯的非生母、惠公的生母宣姜,当时惠公少不更事,宣姜不愿意,昭伯强行占有了她,宣姜为昭伯生下了二男二女。从中可以看出烝、报是流行习俗,贵为国君夫人的宣姜也不能违抗这种婚俗,其宗法性显而易见。”

  提起宣姜,我们会想到《诗经·邶风·新台》,这是一首讽刺诗,其特点是指桑骂槐。

  《邶风·新台》

  新台有泚,河水弥弥。燕婉之求,蘧篨不鲜。

  新台有洒,河水浼浼。燕婉之求,蘧篨不殄。

  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

  当初,卫宣公和父亲卫庄公的姬妾夷姜私通,生下儿子公子伋,卫宣公便把公子伋托给右公子抚养。 卫宣公很宠爱夷姜,因此将公子伋立为太子,并让右公子教导他。后来,右公子替太子伋迎娶齐国女子宣姜为妻,还没有成婚。然而卫宣公听说宣姜长得非常漂亮,就动了歪心眼,于是在河边搭起一座亭台楼阁,等齐女宣姜经过时,就先行拦截把她娶过来了,并再替太子伋娶另外的女子。古代老百姓都是诗人,嬉笑怒骂信手捏来皆成诗,他们的想象力之丰富、讽刺之辛辣,空前绝后。

  《左传·宣公三年》载:“(郑)文公报郑子之妃曰陈伪。”杜预注:“郑子,文公叔父子仪也。汉律,淫季父之妻曰报。”原来郑文公这位国君也是堂而皇之地把自己叔父的妻妾占为己有。

  除了烝、报,还有与之相似形态的下淫。《史记·鲁世家》载:“惠公适夫人无子,公贱妾声子生子息(隐公)。息长,为娶于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夺而自妻之,生子允(桓公),登宋女为夫人,以女为太子。”原来鲁惠公为他的儿子息娶了宋国贵族女子为妻,惠公见宋女子年轻漂亮,竟然把她夺归来,作了自己的妻子。这种贵族把家族内除亲生女儿以外的下辈女子占为自己妻妾的现象,就是下淫。

  与烝、报、下淫有类似性质的婚俗是叔接嫂,即弟弟纳自己哥哥的妻子为自己的妻子。《左传·闵公二年》载:“共仲通于哀姜,哀姜欲立之。”共仲是公子庆父,哀姜是其兄庄公之妻。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庆父一再作乱,为害鲁国。当时庆父与哀姜私通,成了夫妻,所以哀姜想让庆父当国君,成为庆父作乱的内应。不过在当时贵族娶兄长之妻是习惯,并非违法。这种叔接嫂的形态在后来的少数民族中常见,如清代皇太极之妻、顺治帝之母孝庄就曾下嫁给皇太极的弟弟多尔衮,所以顺治称多尔衮由“皇叔父摄政王”改为“皇父摄政王”。

  其二,媵和姪娣从嫁的家庭形态和婚嫁习俗。这种习俗是原始群婚制的残余,成为当时贵族男子霸占大批女子,实行一夫多妻制的工具。《春秋经·成公八年》载:“卫人来媵。”杜预注:“古者诸侯娶嫡夫人及左右媵,各有姪娣,皆同姓之国,国三人,凡九女,所以广继嗣也。鲁将嫁伯姬于宋,故卫人来媵之。”按媵或姪娣从嫁制度,如果诸侯娶一名嫡夫人,就有嫡夫人的姪、娣,两个同姓国的左媵和右媵,以及左媵和右媵的姪、娣,一起出嫁,一国三人,一娶九女。如出嫁国(女方)鲁国,迎娶国(男方)宋国(国君),则媵女国(晋国)三女为晋女姪、晋女媵、晋女娣,嫁女国(鲁国)三女为鲁女姪、鲁女伯姬(正夫人)、鲁女娣,媵女国(卫国)三女为卫女姪、卫女媵、卫女娣。陪嫁女除外,也有陪嫁臣,如百里奚。百里奚少时家境甚贫,颠沛流离,后出游诸国,到齐国,不被任用;又至周,仍不被任用;后被虞公任用为大夫,晋灭虞后被虏,作为陪嫁之臣被送往秦国,因秦穆公以媵臣待之,出走至宛,为楚人所执。后秦穆公闻其贤,用五张黑牡羊皮将其赎回,授以国政。称为五羖大夫。任秦大夫七年后,与蹇叔等共同辅佐穆公建立了霸业。

  其三,对偶性质的婚姻形态。所谓对偶婚,是介于群婚和一夫一妻制之间的婚姻形态,就是不牢固的一夫一妻制。这种形态,在庶民家庭比较流行。女子可以离家出奔,如《国语·周语上》载:“恭王游于泾上,密康公从,有三女奔之。”反映当时一夫一妻制不稳定,女子可以随意弃家出奔。《左传·昭公十一年》载:“泉丘人有女,梦以其帷幕孟氏之庙,遂奔(孟)僖子,其僚从之。”女子可以随意离弃家室,投靠梦中人,与他人为妻。当时女子出奔不违法,还受到鼓励。《周礼》记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家者会之。”目的在于多生育,添人口,增强氏族实力。

  秦始皇是中国古代的一位杰出帝王,他不仅统一了中国、统一了领土、统一了政制、统一了法制、统一了文字、统一了货币、统一了度量衡,而且也统一了婚嫁民俗。《史记·秦始皇本纪》:“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诚。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大治濯俗,天下承风,蒙被休经。”严令禁止原始婚俗,国家保护一夫一妻制婚姻,对违背一夫一妻制习俗的淫佚、寄豭、逃嫁等要严刑处理。秦代成为后世封建礼教的婚姻习俗的开端,历史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联系那个时代的原始风俗,看宣太后与义渠王私通并诱杀之,并不离奇。将现代观念用在辽远的古代,是产生无穷错误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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