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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腹巨鼠(莫让“舌尖上的猎奇”成了“舌尖上的犯罪”)

导读:蟒蛇、猕猴、穿山甲……近年来,这些珍贵的国家级保护动物,在一些人眼中却是“山珍海味”,成了“盘中餐”。  在海南,鹦哥岭、霸王岭、尖峰岭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系禁猎

  蟒蛇、猕猴、穿山甲……近年来,这些珍贵的国家级保护动物,在一些人眼中却是“山珍海味”,成了“盘中餐”。

  在海南,鹦哥岭、霸王岭、尖峰岭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系禁猎区,不少法律意识淡薄的村民贪吃野味以身试法,到自然保护区内猎杀野生动物烹食。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3起非法狩猎的案件,4名男子因“贪吃”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持枪狩猎松鼠烹食

  2018年3月21日,昌江县两名男子杨某明、刘某虎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相约进入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烈管护站长岭及金鼓岭管护点一带山林内,持枪进行狩猎。

  次日下午,杨某明持枪猎杀2只小鸟、1只松鼠,带回临时落脚的窝棚处,刘某虎将猎物宰杀、煮熟后,二人一起食用。

  3月22日23时许,霸王岭林区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正在窝棚内睡觉的杨某明和刘某虎,并现场扣押作案工具及疑似鸟类肉1块、疑似松鼠肉1块。

  经鉴定,枪形物为以火药作为发射动力的枪支;一块肉为栗背短脚鹎所有,另一块肉为赤腹松鼠所有。赤腹松鼠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动物”)。

  海南二中院一审判决,杨某明犯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2个月;刘某虎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装铁夹抓鹧鸪下酒

  2018年1月上旬,昌江男子符某强为了抓点野生动物当下酒菜,在未取得狩猎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到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安置13只铁夹,用以狩猎野生动物。

  1月15日上午,符某强回收其安置的13只铁夹,狩猎到了1只赤腹松鼠、1只白腹巨鼠、1只中华鹧鸪(均为死体),随后将铁夹与猎物一起带回家。

  当日中午,符某强在家中宰杀猎物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以非法狩猎罪一审判处符某强有期徒刑10个月。

  2017年8月13至15日,白沙男子符某明为食用野生动物,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持一把用射钉枪改造的枪支等工具,擅自进入鹦哥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开片区内狩猎,猎捕到1只松鼠,并已食用。

  经鉴定,涉案猎枪为利用火药能量作为发射动力的非制式枪支。

  海南二中院一审判决,符某明犯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法官说法:切勿贪吃野味以身试法

  “食色性也”“吃”自古以来在中国文化中占据着重要地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人对吃的追求也开始多样化。然而,有一些人在追求舌尖上的快感同时,也暗中却滋长“舌尖上罪恶”。

  据了解,三个案件中4名被告人明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禁猎区,为了过嘴瘾仍不惜以身试法。法律的制裁对他们是一个沉痛的教训,对其他缺乏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群众也是一个警示。法官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三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村民,春节将至,切勿贪吃野味铤而走险,切勿为了整点野味回家过年上山打猎,一旦触犯法律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海南二中院环资庭庭长羊茂明介绍,鹦哥岭、霸王岭、尖峰岭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后,为防止当地村民上山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环资庭法官多次到辖区乡镇村庄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环保图片展示、悬挂横幅标语、开设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环境和野生动物的保护,不断增强当地群众的环保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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