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静雅生活网 > 生活常识 >

gsp文件怎么开(药品GSP全套模板/药品验收/操作规程/)

导读:文件名称药品验收操作规程文件编号XX-XX-017-00执行日期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分发部门  1.目的  为了规范药品验收操作过程,制定本规程。  2.

文件名称

药品验收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XX-XX-017-00

执行日期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

  1.目的

  为了规范药品验收操作过程,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量管理部开展药品质量验收工作。

  3.职责

  3.1 验收员:负责按本规程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验收,防止不合格药品入库。

  4.内容

  4.1 验收员应严格按照《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规定的验收场所、验收时限、抽样要求进行药品验收操作。

  4.2 验收流程

  4.2.1 核实如下随货单证及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单证所加盖印章是否合格;

  4.2.1.1 随货同行单(票)、退货凭证或通知(须经销售部门核准);

  4.2.1.2 同批次药品检验报告书(单);

  4.2.1.3 生物制品或进口药品应附的其他证明文件。

  4.2.2 以上所核项目如不齐全或印章不合格,验收员应终止验收规程,向业务部发出质量查询函。如齐全合格,进入下一步;

  4.2.3 票、货核对;

  4.2.3.1 核对数量:如不符,向业务部发出质量查询,如相符,进入下一步;

  4.2.3.2 核对品名、规格、生产厂家、剂型、批准文号:如不符,直接做拒收处理;

  4.2.3.3 核对批号、有效期:如不符,向业务部发出质量查询,如相符,进入下一步。

  4.2.4 将来货按品种分开,品种按批号分开,按规定抽样;

  4.2.5 样品外观检查:

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拆封、包装不牢、衬垫不实、液体渗漏、封条严重损坏、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等异状;如有,做拒收处理,终止验收,如无,进入下一步。

  4.2.6 样品开箱检查:

  4.2.6.1 查整件包装中是否带有产品合格证,如无,做拒收处理,终止验收,如有,进入下一步;

  4.2.6.2 查小包装外观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拆封、液体渗漏、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等异状;如有,做拒收处理,终止验收,如无,进入下一步;

  4.2.6.3 查小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与随货同行单记载是否相符,如果属生物制品或进口药品,还应查验其与所附的证明文件记载项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做拒收处理,终止验收,如相符,进入下一步;

  4.2.6.4 查小包装的标签、说明书上,是否标注齐全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厂商、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如未标注,做拒收处理,终止验收,如标注清楚,进入下一步;

  4.2.6.5 查小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要求,是否标注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上标识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如果没有,做拒收处理,终止验收,如果有,进入下一步;

  4.2.6.6 查进口药品包装和标签是否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如果没有,做拒收处理,终止验收,如果有,进入下一步;

  4.2.7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验收;

  4.2.7.1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必须有包装,不能使用竹萝、草席包及有毒材料制成的包装袋,每件包装上必须有明显标志,标明品名、数量、规格、来源、产地及采收(加工)日期;

  4.2.7.2验收员应对整批次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进行真伪、优劣的检查,有无掺杂、有无霉变、虫蛀、走油变质、异味、昆虫、虫卵及昆虫尸体等;

  4.2.7.3外包装应无破损、受潮、水渍、霉变、虫蛀、鼠咬等;

  4.2.7.4中药饮片需用双层包装,内外包装应密封、无破损、无泄漏;

  4.2.7.5鲜活药材应色泽鲜明、无异味、不干枯、在规定保鲜期内,其运输应采用有低温设施的运输工具。

  4.2.8填写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验收员通过授权及密码登录后,将验收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并记录验收结论。验

  收记录按规定保存不少于五年。

  4.2.9 验收交接;

验收员填写《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并与仓管员交接入库,仓管员完成药品入库,存放在相应库房的合格区。

  4.2.10 疑似不合格药品复检:

  4.2.10.1 由验收员填写《药品质量复检通知单》,通知质管员复检。如复检合格,按规定入库;

  4.2.10.2 经复检确认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验收员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建立《退货药品台账》,并及时通知业务部作退货处理;

  4.2.10.3 经复检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启动《不合格药品管理规程》。

  5.变更历史记录

版本号

执行日期

变更原因和内容

版权声明:本文部分来自互联网,由小编精心所写,本文地址:http://www.zhubian88.cn/shcs/39537.html,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weixin88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